校内各单位: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优秀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办法》,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于2018年5月起开始受理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申请,《优秀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暂不颁发。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
三、申请程序
1.填写申请
申请人需登陆,根据国内工作单位(梅高美集团4858)归属性质(省属)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然后下载打印《荣誉证书登记表》,邮寄或送到梅高美集团4858孔子学院办公室。
2.信息审核
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转报至湖北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核。
3.材料报送
省教育厅汇总申报信息后,报送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
4.证书颁发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根据证书颁发办法进行终审,确认无误后,统一制作证书。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梅高美集团4858孔子学院办公室处。
联系人:黄学平,付晨熙
联系电话:88661393
电子邮件:huangxueping@hubu.edu.cn,fuchenxi@hubu.edu.cn
办公地址:行政楼7楼716室
网 址:http://io.hubu.edu.cn
孔子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