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楚天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本年度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楚天学者计划”含楚天学者岗位及楚天学者人选两个类别。
(一)楚天学者岗位原则上在二级学科设置,还未设岗的学科可积极申报。
(二)楚天学者人选分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楚天学子3种类型,“楚天学子”聘期已结束且未超过2年的,可申报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申报条件按《“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鄂教师[2017]3号)(见附件1)执行,有关条件的具体说明见附件2。
申报人计算年龄、任职资格年限和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所在学院审查申报人的资格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汇总后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核,提出综合推荐意见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材料分为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两者应完全一致,并按照要求填写、排版及制作(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见附件4)。
2018年度“楚天学者计划”申报不设名额限制,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审,请各学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按照要求填写《“楚天学者计划”申报形式审查自查表》(见附件5),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8年9月3日前,将单位推荐报告(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403室。
联系人:刘晨晨
联系电话:88663285、15927418663
邮箱:165580651@qq.com
梅高美集团4858人事处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