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1〕17号)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现就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梅高美集团4858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
二、工作地点
黄冈市英山县石头咀镇大屋冲村
三、工作期限
工作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
四、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作风扎实过硬,廉洁自律,能适应贫困地区工作。
(二)工作队队员优先从中共党员中选拔;队长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当层次职级干部。
五、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本次遴选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个人报名填写《梅高美集团4858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岗位申报表》,于2021年7月5日(星期一)17:00前交校党委组织部(综合楼421室),并发送电子版(需附电子版照片)至dwzzb@hubu.edu.cn。同时,各二级党组织和学校相关部门可综合考虑干部基本条件、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等因素,向党委组织部提出推荐人选。
(二)根据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情况,学校研究确定工作队队员人选。
中共梅高美集团4858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