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武汉市委人才办对“武汉黄鹤英才”计划进行了调整优化,更名为“武汉英才”计划。根据武汉市《关于开展2021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武人才办〔2021〕3号)精神,现将本年度首次举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产业发展、突出需求导向,重点围绕“965”产业体系,引进集聚10名左右“战略科技人才”、20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500名左右“优秀青年人才”,为武汉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举荐名额
武汉市委人才办共下达我校6名“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16名“优秀青年人才”举荐名额。其中,单独向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下达3名“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8名“优秀青年人才”举荐名额。
三、对象条件
(一)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
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为丰富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能够带动技术创新、产业转型的行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以后由引进单位从武汉市外全职引进(缴纳社保或落户时间均可作为参考),引进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入选后能够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引进单位提供的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倍以上。
2.在引进单位担任专业技术或技术管理高级职务,或是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拥有产权清晰的核心技术,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
(二)优秀青年人才
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眼光,从事原创性应用研究,专业水平高、发展势头好、成长空间大,是用人单位科研创新中坚力量,有望成为创新带头人的青年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以后由引进单位从武汉市外全职引进(缴纳社保或落户时间均可参考),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入选后能够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引进单位提供的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倍以上;或是Q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TOP200高校博士毕业生,由在汉重点高校引进且纳入校级人才计划重点支持或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研发重要职务。
四、支持政策
武汉市委人才办对入选人才给予以下支持:
(一)产业领军人才
1.对入选人才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资助;
2.支持入选人才自主组建技术团队,符合条件的团队成员可直接推荐入选“武汉英才”;
3.入选人才可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计划;
4.为入选人才提供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优诊优疗服务,协调安排入选人才子女就读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选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二)优秀青年人才
1.对入选人才给予20万元项目资助(分两年拨付);
2.支持入选人才领衔或深度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计划项目,牵头组建各类科研学术机构、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选派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
3.优先推荐入选人才入党、担任工青妇等社会职务,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4.建立优秀青年人才储备库,发现选拔一批创新潜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五、举荐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学院申请,学院按要求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
(二)学校成立举荐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定举荐人选,报学校审定;
(三)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人选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由学校报市委人才办。
六、有关事项
(一)学校按照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首批举荐工作。若首批举荐名额未满,2021年下半年待有成熟人选再开展举荐工作。
(二)已来校工作、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并在项目聘期内的人员,暂不能申报。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得申报(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除外)。
(四)请各学院于2021年8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各1份(学院盖章)交至综合楼40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rsc@hubu.edu.cn):
1.推荐报告纸质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2.《“武汉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1,A4纸横向打印,学院盖章);
3.《“武汉英才”推荐人选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2,A3纸纵向正反打印,学院盖章)。
以上材料请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报送,不通过申报人员个人报送。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联系人:曾庆欢,88663582,13886008005
梅高美集团4858人事处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