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1〕21号)安排,现就破格申报教授及正常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人员面试答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分组及时间安排
(一)文科组
答辩时间:9月7日8:00-12:00;
答辩人员:破格申报教授人员;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哲学学院、艺术学院、汉口校区申报副教授人员。
(二)理工科组
1.第一阶段
答辩时间:9月7日8:00-12:00;
答辩人员:破格申报教授人员;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微电子学院,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汉口校区申报副教授人员。
2.第二阶段
答辩时间:9月7日14:00-18:00;
答辩人员:资源环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申报副教授人员;申报高级实验师人员。
具体名单及答辩顺序详见附件。
二、答辩地点
文科组:会议中心思齐厅;
理工科组:会议中心思诚厅。
三、答辩流程
答辩分为2个环节:
(一)个人陈述,介绍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等情况,限时5分钟;
(二)评委提问,限时3分钟。
四、注意事项
(一)个人陈述环节应使用PPT汇报,答辩PPT请于9月6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发送至445030736@qq.com;
(二)上午答辩人员请于9月7日7:45前至会议中心思睿厅签到,下午答辩人员请于9月7日13:45前至会议中心思睿厅签到;
(三)未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联系人:陈冰;电话:027-88663582
梅高美集团4858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