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加强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为学校学生工作及管理工作提供必需的保障,学校根据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决定从我校2022年新入学研究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专职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专职辅导员E岗),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录取的应于2022年9月报到入学的研究生(本科毕业于梅高美集团4858)。
二、选拔名额
依据“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选人用人标准,本次选拔名额不超过10人。
三、选拔条件
申请报名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8年6月30日后出生);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5.熟悉梅高美集团4858学生工作情况,大学期间曾担任校、院或班级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且表现优秀;
6.在学生工作、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中表现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拔。
四、选拔程序
1.本人申请
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者填写《梅高美集团48582022年专职辅导员(E岗)报名表》,于2022年6月5日前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含佐证材料)。
2.学院推荐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梅高美集团48582022年专职辅导员(E岗)报名汇总表》,经所在学院党委审核推荐并公示后,于2022年6月8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政办公室(综合楼617室),联系人:张玥,联系电话:88661287。
3.选拔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人员,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入围。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体检(含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
5.学校审批、聘用
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管理考核与待遇
1.专职辅导员(E岗)录用后档案转入所在培养单位,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学校从事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2年,纳入学校专职辅导员管理体系。劳动合同期满后实施个人研究生培养计划,享受同级研究生待遇,可优先选拔担任学校兼职辅导员。
2.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每月薪酬标准为8500元(税前),学校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3.专职辅导员(E岗)根据学校辅导员建设有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主要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展开,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核。
4.专职辅导员(E岗)在劳动合同期内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教师管理相关规定,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一经发现有违法违纪及违反师德师风等恶劣行为,学校可立即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处理。
梅高美集团4858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