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字[2012]21号
后勤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集团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集团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依据《梅高美集团4858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工程项目范围
1、集团经营单位通过投标取得校内工程项目或学校委托集团维修改造工程造价1万元以上的项目。
2、集团经营单位在社会上通过投标承揽的各类工程造价3万元以上的项目。
3、集团内部各单位利用修购基金或自筹资金,新建或维修的工程造价1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二条 工程项目立项
1、集团经营单位拟承揽的工程项目,由集团领导、经营单位和经营管理部共同论证审核,报集团批准后方可立项。
2、工程项目的立项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工程预算,工程利润、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等。
第三条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1、为加强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及成本管理,集团对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经理是集团委托的工程项目责任人,对工程全面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经营管理部对工程项目实行全程监控,监控内容包括质量、进度、安全、项目资金情况、设备维修保养、文明施工以及组织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等等。
2、严格按照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注意工程项目进度管理, 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不得偷工减料、偷工减序。
3、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施工日志, 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记录和签证。
4、项目施工用材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主要材料“三证”齐全。物资管理按集团有关规定办理。
5、工程项目变更的处理
工程项目委托方要求变更的,按委托方意见执行,但必须有书面文字确认变更手续。
6.工程项目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7、工程项目独立核算,实行经济目标责任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严格加强管理,励行增产节约,进一步优化施工技术方案,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在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争取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8、加大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力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体现集团的形象,确保文明施工。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场清。
第四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
1、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及时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由项目经理报委托方进行竣工验收并按验收要求,完善相关工作,作好验收签字工作,将文字记录备案保存。经营管理部作为督导方全程参与。
2、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要移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第五条 工程项目决算
1、工程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2、决算资料一式四份,包括工程立项报告、工程合同、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决算书和编制说明等内容,由经营管理部审核后报送委托方。其中5万元以上的工程竣工决算书经集团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送委托方。收到审计报告后,项目经理应及时清结工程款,经营管理部和财务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后勤产业集团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字[2006]19号)同时废止。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工程项目 管理 办法
主送:集团领导 各单位
抄送:校领导刘星海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后勤集团经营管理部 2012年11月27日印发
校对:徐朗 共印30份